(二)推动将生态环境?;と谌刖蒙缁岱⒄谷?,加强生态环境?;すぷ鞯鞑檠芯浚鞫榷酱倬蒙缁岱⒄谷媛躺椭匾勘耆挝窠骨榭?,推动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ㄒ唬┤险婀岢怪葱械持醒搿⒐裨汗赜谏拿鹘ㄉ韬蜕肪潮;さ姆秸胝吆途霾卟渴?,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
?。ǘ┳橹贫ㄉ肪潮;す婊⒛扇牍窬煤蜕缁岱⒄构婊?,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发布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保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对环境影响和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三)督促推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落实生态环境?;ぴ鹑巍?/div>
?。ㄋ模┳橹贫肪潮;ざ讲煺?,开展生态环境?;すぷ髯ㄌ獾鞑檠芯?,定期分析生态环境形势、研判生态安全风险,调度督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排等方面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ㄎ澹┣炕普悦览鲋泄ㄉ璧闹С至Χ龋繁M度牍婺Mㄉ枞挝裣嗥ヅ?。
?。┩吵锿平肪持卫碓鹑翁逑?、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应急责任体系。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职责主要包括:
?。ㄒ唬┬饕涸鹑俗ズ蒙肪潮;すぷ鳎橹贫ü岢孤涫档持醒?、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落实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部署。
(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す婊贫甓戎氐愎ぷ骷苹?,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或者改善规划、方案,督促落实生态环境?;じ飨钅勘耆挝?。
?。ㄈ┳橹魃肪巢棵藕陀泄夭棵偶笆狈治錾肪承问疲⒔∪肪澄侍夥⑾只?,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四)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ぜ喽郊觳?、考核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
(五)指导推进生态环境?;ぜ喙苣芰ㄉ瑁岣叨游樽ㄒ祷?。
(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承担重要生态环境?;ぶ霸鹣喙夭棵诺母涸鹑?,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生态环境?;ぴ鹑?,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将生态环境?;すぷ髂扇胂喙胤⒄构婊湍甓裙ぷ骷苹?,督促抓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生态环境?;ざ讲旆蠢∥侍庹暮屯怀錾肪澄侍庹危凑罩霸鸱止ぷズ梅止苄幸祷蛘吡煊蛏肪骋寂挪?、应急处置。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生态环境?;すぷ鳌?/div>
第十一条 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执行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は喙卣?、规划、标准,组织起草生态环境?;さ胤叫苑ü婧偷胤秸嬲虏莅?,组织本部门以及下级生态环境?;げ棵徘惺德男屑喽皆鹑危谥霸鸱段诔械1镜厍肪潮;すぷ髦苯釉鹑?。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组织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ぶ氐闳挝?,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或者领域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承担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ぴ鹑?。
第三章 监督追责
第十三条 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ぴ鹑温涫登榭鼋卸讲?。加强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ざ讲旃ぷ鞴嵬ㄐ?,用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形成监督合力。
第十四条 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ぴ鹑沃魄榭鲎魑肪潮;た己似兰鄣闹匾矫妫哟罂己私峁τ煤臀侍庹牧Χ?。
第十五条 落实生态环境?;ぴ鹑沃疲Φ笨刂瓶辜喽郊觳榈淖芰亢推荡?,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按照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すぷ髦胁宦男谢蛘卟徽仿男兄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ㄒ唬┕岢孤涫档持醒?、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さ木霾卟渴鸩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ǘ┞涫瞪肪潮;ぴ鹑尾坏轿唬阈问街饕?、官僚主义,敷衍塞责,失职失责;
?。ㄈ┳鞒龅木霾呶シ瓷拿鹘ㄉ韬蜕肪潮;さ恼吆拖喙氐衬诜ü?、法律法规;
?。ㄋ模┲率股肪澄侍馔怀?、生态环境状况恶化,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损害;
?。ㄎ澹┢渌Φ弊肪吭鹑蔚那樾巍?/div>
第十八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挽回生态环境损害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依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对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ぞ霾卟渴鸩恢葱谢蛘咧葱胁涣?、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依规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